空压机操作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
1、润滑油终断或冷却水终断。
2、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
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
4、负荷突然超出正常值。
5、机械响声异常。
6、电动机或电器设备等出现异常。
(八)空压机操作完,停车后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
(九)如因电源终断停车时,应使电动机恢复启动位置,以防恢复供电,由于启动控制器无动作而造成事故。
(十)空压机操作电动机部分的操作须遵照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空压机操作动力部分须遵照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空压机操作停车10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停车一个月以上作长期封存时,除放出各处油水,拆除所有进、排气阀并吹干净外,还应擦净气缸镜面、活塞顶面,曲轴表面以及所有非配合表面,并进行油封,油封后用盖盖好,以防潮气、灰尘浸入。
(十三)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在每次拖行前,应仔细检查走行装置是否完好、紧固。拖行速度一般不超过20公里/小时。
(十四)空压机操作时,所设贮风筒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压缩空气贮气筒安全技术的要求。
(十五)空压机的空气滤清器须经常清洗,保持畅通,以减少不必要的动力损失。
(十六)空压机操作喷砂除锈等灰尘较大的工作时,应使机械与喷砂场地保持一定距离,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